山西人注意了!错投生活垃圾,最少罚款一百元!
     2021-09-13 10:06 162

近日,山西省政府对《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,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、个人的处罚力度加大。如,“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”修改为“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

《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》



将二十九条修改为:
“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三十一条修改为:
“收集、运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
(一)未使用密闭的运输工具收集、运输生活垃圾的;

(二)未按照规定的时间、路线和要求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运输至指定的转运或者处理场所的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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